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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评标中价格得分的不同计算方法

2024-07-15 06:41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,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,其价格分为满分。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:

投标报价得分=(评标基准价/投标报价)×100

评标总得分=F1×A1+F2×A2+……+Fn×An

F1、F2……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;

A1、A2、……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(A1+A2+……+An=1)。

评标过程中,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。

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,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。 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财库〔2014〕214号第二十四条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(即权值)为30%至60%,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(即权值)为10%至30%。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,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。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,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,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。

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,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,其价格分为满分。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: 磋商报价得分=(磋商基准价/最后磋商报价)×价格权值×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,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。

合理均价基准差径靶心法

这种计算方法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比较常用,其目的主要是减少低价中标,计算评标平均价A,取进入价格评分的各投标厂商评标价的平均值,小于7家投标供应商时,去掉个1最高和0个最低价格后计算平均价,大于等于7家投标供应商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价格后计算平均价计算评标参考价(标底)B=A×(1-X),X为下浮率,下浮率一般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规定。

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:计算评标平均价A,取进入价格评分的各投标厂商评标价的平均值,小于7家投标供应商时,去掉个1最高和0个最低价格后计算平均价,大于等于7家投标供应商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价格后计算平均价计算评标参考价(标底)B=A×(1-X),X为下浮率

下浮率 0~10,一般开标现场抽取

报价等于B者,得满分100

报价大于B者,得分公式如下: J=报价满分-(Yi-B)/B×100×1

报价小于B者,得分公式如下: J=报价满分-(B-Yi)/B×100×0.5

计算结果得分小于0的,得0分

进入价格评分厂家数量,本次评标不设置技术商务末位淘汰。进入技术商务评分范围的投标人全部进入价格评分。

区间复合平均价法(次低价平均)

区间复合平均价法(次低价平均)是一种用于计算进入详评的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的平均值,并判定这些评标总价是否在平均值区间内。

M: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

a.如果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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